酒驾引发交通意外,巫统议员建议通过限制商店卖酒时间;而伊党议员则说,减少卖酒门店或酒吧停车位,逼使喝酒人士弃开车改搭公交或电召车!

前房地部长兼丹绒加弄区国会议员诺奥玛参与辩论2020年陆路交通法案时说,很多国家,包括非伊斯兰国家都有限制商店售酒时间,但我国在任何商店24小时都能买到酒精饮料。

他说,美国加州、新加坡等都有售酒时间限制,泰国在特定节日也禁止卖酒,其他国家都可以,为何大马做不到?

他说,国盟不会建议关闭制酒厂,毕竟饮酒人士也有他们的权利,但必须有限度,甚至当局可派员到有售酒的餐馆或酒吧等进行检举,并非一定要警方在交通检举来查这些喝酒开车的人。

巫统京那巴当岸议员邦莫达也支持诺奥玛的说法,一些国家如澳洲和英国,若酒量超标,店主会询问顾客是否开车,甚至会帮他们保管车匙及叫电召车。

尽管如此,伊党巴西马国会议员阿末法迪里也有其看法,他提出减少酒吧停车位来逼使喝酒人士不开车外,也认为通过教育,让民众醒觉到“生命中不一定要有酒精的存在”,希望最终一天,酒业绝迹于我国。

阿末法迪里说,通过教育民众让大家意识到酒精不是生活的必须,终有一天国内不再有酒业,没有了酒,就不存在酒驾的问题。

他说,过度时期,政府可以减少久酒吧等的车位,让那些喝酒的人放弃开车,逼使一定要搭公车或者电召车,减低意外发生率。

上述法案寻求调高酒驾刑罚,凡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造成死亡事故,罪成监禁最低10年至最高15年,罚款则是最低5万至最高10万令吉;重犯监禁期限最低15年至最高20年,罚款从最低10万至最高15万令吉。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