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长阿汉峇峇表示,政府为开放经济,不排除将出国官访部长回国后隔离期缩短至3天的措施,开放至公众或商务人士。
“由于目前入境我国需要先隔离10天,继而影响了外国投资者来马的意愿,所以政府才要放宽管制。”
他是在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指出,在还未开放给公众与商务人士缩短隔离期之前,会先从部长开始,他说明,这是因为比较容易发出指令。
针对此事,《星洲日报》也联系卫生总监诺希山,他表示,本身已对颁布的宪报作出回应与解释,不过他未回应进一步开放至公众的部分。
他昨日在卫生部记者会提及,根据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第29条文,卫生部有权利在评估风险后,把隔离期缩短至3天,这项措施仅适用于通过泡泡进行外访的公务行程,部长在提呈工作内容给内阁后,在执行公务前会提出申请,然后按照原本设定的程序进行风险评估。
(报道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