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尊集团掌舵人廖顺喜“尼基党”(Gang Nicky)16名成员涉嫌参与有组织性犯罪活动,今日被控上灵市法庭,包括廖顺喜和妻子。
警方今早把“尼基党”14名成员带上法庭,根据媒体报导,当中包括廖顺喜两名弟弟,其中还有5名女性。
不过,在被控的16人中,廖顺喜和其妻子是不在今日上庭的名单内。
今日被控怼14人在通译员以华语念出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基于此案之后将转交高庭审讯,地庭没有被告的认罪与否纪录。

警方是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提控落网的16名主要嫌犯,其中包括廖顺喜本人,及他的2名弟弟廖伟勤(译音)和廖伟伦(译音)。
其中一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0日期间,在蒲种Persiaran Wawasan的Setiawalk地区成为尼基犯罪集团的一员,抵触刑事法典130V(1)条文(被认定有组织的犯罪集团)。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5年及不超过20年。
另外一项控状则指出,被告林今明(译音)同时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29日期间,在蒲种Persiaran Wawasan的Setiawalk地区被发现帮助尼基犯罪集团,抵触刑事法典130W条文, 抵触刑事法典130W(协助有组织犯罪集团)条文,若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
Nicky 尼基正是廖顺喜的洋名。
在经历3小时的聆审后,法官最终还是不允许14名被告保外候审。
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告一般不获准保外候审,但超过5名辩方律师在庭上提出各种理由要求保释,最终仍是被法庭拒保释。
地庭法官嘉马鲁丁指出,辩方代表律师无法出示申请保释特别理由,因此他们的保释申请皆被驳回。
另外,法官也择定此案于4月22日过堂。
警方较早前展开鹈鹕行动3.0(Ops Pelican 3.0),前后扣查118名涉嫌云尊犯罪集团的男女,包括8名拥有拿督头衔的社会名流,其中42男6女在国家安全罪行法令(特别措施)下被逮捕。
全国总警长阿都哈密也指出,警方已鉴定34名警官、警员及其他执法单法人员疑与云尊集团勾结。
廖顺喜相信是收到风声潜逃,警方目前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蓝色通报(Blue Notice),寻求各国警方协助查明廖顺喜的下落。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