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警卫团(RELA)澄清,网传该组织在未经他人许可下,利用他人个人资料,登记为志愿警卫团团员的传言是不正确的。

志愿警卫团今日发表文告否认自动登记团员一事,表示将采取行动展开内部调查。

文告强调,在没有获得本人同意下,就自动将某人登记为志愿警卫团成员,违反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第6(1)条文。

根据2012年大马志愿警卫团法令(752法令)第7(1)条文,任何一名18岁以上,同时不是任何军队成员或团体或在任何法令下成立的志愿团体成员,需通过书面手写方式向总监申请成为志愿警卫团成员。

“志愿警卫团知道社会大众关注此事,并会采取适当的行动展开内部调查,以确认登记团员的程序正确实施。”

“志愿警卫团不会对任何一方或任何人士妥协,尤其是故意在未经本人许可下利用其个人资料,以达到特定目的的做法。”

该局表示正落实会员漂白计划,不活跃已长达5年的会员,将被终止会员资格,但这项会员漂白计划因该局正努力对抗疫,暂时被搁置。

该局表示,有意延续会员资格的成员,可透过书面告知该局总监。

该局说,发现自己被注册成为志愿警卫局成员且想要终止会员资格的人士,可拨打 03-8870 3770或电邮至pro_rela@moha.gov.my,以取消会员资格。

网媒《马来邮报》日前报导,不少网民到志愿警卫局官方脸书专页留言,指他们发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登记成为志愿警卫,当中大部分都非常巧合地是在2011年被登记。

网民因此质疑是否有人利用他人身份证骗取津贴。

行动党大山脚国会议员沈志强昨日也在推特上表示,他也是其中一位被登记的“非自愿警卫”,他的名字在2011年被登记,就连其妻子的名字也在其中。

 

(综合整理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