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以2对1的多数票推翻高庭对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涉贪污案,撤销监禁12个月和罚款200万令吉的刑罚,东姑安南因此获得无罪释放。

上诉庭以法官苏拉亚奥曼为首,她指出,这并非一致的判决。她和法官阿末纳斯菲决定撤销上诉人东姑安南的定罪,持异议的法官是阿峇卡贾益斯。

苏拉雅说,这只是简单的判决总结,非整体理由判决。

“我们决定撤销审判法官的定罪判决和刑罚,所以上诉人东姑安南获得无罪释放。”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时任联邦直辖区部长,向Aset Kayamas有限公司董事丹斯里蔡景康收贿200万令吉。
高庭于去年12月21日宣判东姑安南罪名成立,判坐牢12个月和罚款200万令吉的刑罚。
(报导整理自《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