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近日公开一份一审判决书称,日本MUJI无印良品涉嫌诋毁北京无印良品商业信誉,需赔偿人民币40万元(约26万令吉)。

这两家公司关于无印良品的商标纠纷争议已持续多年。

2015年,北京棉田及北京无印良品将日本原厂告上法院,理由是原厂产销的毛毯、床罩、床褥、浴巾、面巾、被套、枕套等商品上的无印良品构成商标侵权,是双方首次诉讼。

2017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日本无印良品方商标侵权行为成立。

日本无印良品方不服并提起上诉,20191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判决。

当年1110日,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及线下实体门店发布声明,称在布、毛巾、床罩等商标类别上,被其他公司抢注了无印良品商标。

对此,棉田公司认为这是日本无印良品方在传播编造的谣言,并导致公众认为棉田公司的无印良品毛巾、被子等商品为山寨货,给棉田公司造成损失,构成了商业诋毁,又再提告。

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认定,日本无印良品方此前发布的公开声明客观上存在违背事实的表述,实际上贬损棉田公司商誉,商业诋毁行为事实成立。

最终判决日本无印良品方赔偿棉田公司经济损失费人民币30万元,以及棉田公司的律师费人民币10万元。

综合报道,“MUJI无印良品”1980年由日本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成立,并注册商标。20054月进军中国,并于上海成立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负责中国市场营运。

至于中国版的无印良品商标,是在20014月由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注册,使用范畴为棉织品、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地巾、订单、枕套、裤子、被罩、盖垫、坐垫罩类商品。

据报导,2004年,无印良品商标被转让给北京棉田公司20117月,北京棉田公司又再次注册无印良品商标,不但使用范围相同,且授权给北京无印良品公司使用。

北京棉田公司前述这一系列举动,被外界普遍认为是在中国抢注日本无印良品原厂商标,引起山寨的质疑。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