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罗交怡“吃天价石甲鱼”事件在国内不断延烧,网民接二连三在社媒爆出吃贵鱼事件,而第一宗在事主在揭发“砍菜头”而被餐厅反驳的4天后,再针对自己吃贵鱼回应业者,指没被告知那是不卖的‘展示鱼’,更不知道鱼是那么的大条!

事主是在上周四在社交媒体上发贴,指自己在浮罗交怡一家水上餐厅的用餐体验,7人共消费了1852令吉50仙,包括一尾重达7.48公斤的金目鲈鱼(石甲鱼/Ikan Siakap)就要价1196令吉。

随着这个事主透露遭遇后,过去4天来有一些网民也接二连三的贴出“相同的遭遇”,除了贵吃石甲鱼外,也有人吃到天价的虾姑等,让“吃贵鱼”风波不断在网络发酵,成为目前国人最为关注的课题。

第一位的事主因为被餐厅业者所反驳,昨再发贴列出6点回应。事主说,他们理解该餐厅用餐收费肯定会比一般餐厅贵,但重点是“不合理”和那鱼“超乎平常”的重量。

事主说,他们当时只点7人份,但上桌的却是7.48公斤的石甲鱼,他们事前并不知那鱼“超级大”。

事主说,当时店家用手比出鱼身体积,与向媒体展示的“体积”相差甚大,且也没有邀请他们去捉鱼和看鱼,而且,他们并没有坚持要点那条石甲鱼。

事主强调,店家也不曾告知那条鱼是业者养了11年且不卖的“展示鱼”。

事主重申自己发帖,是要说明遭遇和提醒消费者,不是抹黑谁,更没要博取关注或宣传。事主也指已就此事向贸消局投报,若需要也愿配合当局调查,提供更多资料。

事主也指事情演变让他面对许多人误解,甚至被攻击和羞辱,而希望通过新贴文,还原和厘清事情。

另一方面,贸消部已向餐厅业者发通告,要业者在5天内解释,包括该金目鲈的成本。

吉打州贸消局主任莫哈末沙兰进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说,当局在上周六向业者发通告,对方必须在5天内,即周四前作出回复,否则当局将采取行动对付。

他表示,该局还在等待业者回复,无法就此事定论对或错,一旦接获通告回复后,将会仔细分析对方提供的每项成本,是否有不合理起价。

莫哈末沙兰说,至今该局只接获一宗相关投报,他要求其他面对相同情况的消费者,直接向当局作出投报。

他也提醒消费者,必须作出明智的选择,同时在购物或用餐时,也要事先对比价格。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