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卖酒精饮料需申请酒牌政策尚未真正取消!

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指出,州政府有权决定是否落实强制企业申请啤酒执照的措施。

这意味著联邦政府无法真正决定撤回这项政策,各州政府拥有最终的发言权。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行动党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的追问时指出,财政部还未取消下放给州政府的权力。

他表示,售酒执照是由执照局管辖,他们是由财政部长权利下放予州务大臣和首席部长,授权他们进行任命的。

他表示,根据《1976年国产税法令》,任何与售酒执照相关事宜都必须获得执照局的批准。

“截至今天,上述权利下放没有进行任何修改,州政府有权作出与售酒执照相关的决定。”

无论如何,他说,由于出现混淆,他已经指示关税局修订相关条令与规定,预料政府将在年终前“处理”这件事。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