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上议院在日前以压倒性的支持,正式通过“防止性犯罪或暴力重复犯罪”措施条例,在必要情况下,可对“性罪犯”进行“化学阉割”。
根据报道,此条例除了降低性侵罪外,也能阻止性罪犯出狱后重犯错误。
根据惩教署的资料,有1037名性罪犯在出狱1年后再犯性侵,约1700人在获释后2年再犯,另外有2111人在获释后3年再犯。
化学阉割不是真正阉割,而是药物控制法,透过注射药物减少男性荷尔蒙,抑制“性冲动”,所以不是真正 “手术阉割” 罪犯,效果也不是永久。
接受化学阉割的罪犯,每3个月须接受一次药物注射,每次注射要价1万泰铢(1222令吉),也要佩戴 电子监控装置。
“化学阉割”并不是新惩罚方法,一些国家如韩国、巴基斯坦、波兰、美国、哈萨克等 ,都有对 犯罪者 实施“化学阉割”,一些国家包括挪威、丹麦、德国还曾对严重 性罪犯实行 “手术阉割” 。
有说法称,“化学阉割”要注射药物过程相当痛苦,曾引起人道主义的激战;有人认为,注射药物会产生副作用,也有人认为停药后反而会刺激犯人再次犯罪。
泰国司法部长宋萨就说,化学阉割程序会按医疗标准进行,只有在法院批准、犯罪者同意,及至少有2名医生建议下才会实行,而这个过程并不野蛮,有数个国家都用这个方法。
除了化学阉割,一些国家也用“电子脚镣”来惩治性侵犯者,罪犯脚上会拷上有GPS功能的电子脚镣,以便警方监控犯人活动;这些人 不得靠近学校、不能与未成年人待共处等等。美国、欧洲、韩国 都有电子脚镣的相关法律。
(报导整理自《聚焦东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