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场常常会见到的电动行李箱,狮城陆交局经把它归类为“个人代步工具”,换言之,用户必须向陆交局注册,也不能在公路和人行道上骑行。
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狮城越来越多人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动行李箱来代步,陆路交通管理局就提醒,电动行李箱属个人代步工具,用户须向陆交局注册,而且还不能在公路和人行道上骑,不过,至今还未有人向该局注册。
该报称,在樟宜机场和多个受游客欢迎的购物商场,可以看到不少人骑在电动行李箱上快速在在商场内穿梭,不少民众促请当局管束,避免无辜行人受伤。
该报记者发现,乌节路一家购物商场内,不到一分钟就拍到两个人骑着电动行李箱,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行李箱旁若无人在商场内到处挑选物品;一名男童则在家长陪同下,骑着电动行李箱进入电梯内。
新加坡陆交局发言人说:“用户须先注册电动行李箱,才能在脚车道上使用,不过,目前没有人注册电动行李箱。”
当局规定,电动行李箱被归类为个人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Devices),因此必须符合使用标准,包括不可超过20公斤、宽度不超过70公分,以及时速不超过25公里,并通过UL2272消防安全标准认证。
若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没有向当局注册,用户不得骑行,只能当一般行李箱使用。至于在非公共场所,例如机场转机处,使用者则须向有关场所负责人查询相关规定。
樟宜机场集团受询时说,为了旅客和公众安全,旅客不能在机场内骑行行李箱或踏板车等个人代步工具。
“它们可当成登机或托运行李,但要符合一定规定,包括拥有一个可拆卸的电池。”
发言人说,旅客若被发现骑行这类行李箱将被制止,以确保他们自身和其他人的安全,目前,当局没遇过不配合的旅客。
据了解,和个人代步工具一样,购物商场一般上也禁止骑行电动行李箱。
(新闻整理自《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