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近日公开一份一审判决书称,日本MUJI无印良品涉嫌诋毁北京无印良品商业信誉,需赔偿人民币40万元(约26万令吉)。
这两家公司关于无印良品的商标纠纷争议已持续多年。
2015年,北京棉田及北京无印良品将日本原厂告上法院,理由是原厂产销的毛毯、床罩、床褥、浴巾、面巾、被套、枕套等商品上的“无印良品”,“构成商标侵权”,是双方首次诉讼。
2017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日本无印良品方商标侵权行为成立。
日本无印良品方不服并提起上诉,2019年11月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判决。
当年11月10日,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及线下实体门店发布声明,称在布、毛巾、床罩等商标类别上,被其他公司抢注了“无印良品”商标。
对此,棉田公司认为这是日本无印良品方在传播编造的谣言,并导致公众认为棉田公司的“无印良品”毛巾、被子等商品为山寨货,给棉田公司造成损失,构成了商业诋毁,又再提告。
北京市朝阳人民法院认定,日本无印良品方此前发布的公开声明客观上存在违背事实的表述,实际上贬损棉田公司商誉,商业诋毁行为事实成立。
最终判决日本无印良品方赔偿棉田公司经济损失费人民币30万元,以及棉田公司的律师费人民币10万元。
综合报道,“MUJI无印良品”1980年由日本“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成立,并注册商标。2005年4月进军中国,并于上海成立“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负责中国市场营运。
至于中国版的“无印良品”商标,是在2001年4月由“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注册,使用范畴为“棉织品、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地巾、订单、枕套、裤子、被罩、盖垫、坐垫罩”类商品。
据报导,2004年,“无印良品”商标被转让给“北京棉田公司”。2011年7月,北京棉田公司又再次注册“无印良品”商标,不但使用范围相同,且授权给“北京无印良品公司”使用。
北京棉田公司前述这一系列举动,被外界普遍认为是在中国抢注日本无印良品原厂商标,引起“山寨”的质疑。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