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超车需求的情况下,长期霸占右边快车道,拒绝让后方较快车辆超车,即使本身没有超速也算违法,可被罚款最多2000令吉或监禁最高半年!

社交媒体日前流传视频,显示一辆汽车霸占某个高速公路的右车道,拒绝切换到左车道让后方车子超车,引发网民两极的激烈讨论。

有网民认为,只要没超速,在右车道持续行驶就不算违法,也没必要让其他车辆超车。

不过,马新社事实查核平台MyCheck查证发现,根据陆路交通局网站发布的《违例执法清单》,阻碍其他车辆超车属于违例行为,可被开出罚单。

陆交局也通过脸书专页发文提醒驾驶者,不应在右车道缓慢行驶,并强调右车道是供超车使用,以确保交通流动更顺畅。

当局指出,若在右车道行驶过慢,可能干扰交通,提高驾驶者采取激进行为的风险,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陆交局解释,即使驾驶者以每小时110公里的最高时速行驶,若没有超车需求,却继续占据右车道并阻碍其他车辆通行,仍可能构成霸占右车道的行为。

因此,当局提醒驾驶者,必须根据道路情况及交通规则,使用适当的车道,并在完成超车后,安全返回左侧车道,同时遵守规定的时速。

根据《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第6(2)条,驾驶者不得故意阻碍其他车辆超车,无论是通过加速或其他方式;同一条规第16(1)条也规定,驾驶者不得以操控车辆的方式造成交通阻碍。

违例者可被开出罚单,或被提控上庭;一旦罪名成立,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9(2)条的一般刑罚规定,可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最长6个月。

此外,有关清单也列明,从左侧超车同样属于违例行为,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300令吉。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