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作为百节之首,从大年初一到十五元宵,几乎天天都有小节,甚至多个小节在同一天,大年十一的今天,除了是子婿日、上采节、添丁日,还是传统的“请紫姑日”、“炮龙节“。​

很多人在过了初九拜天公,纷纷回到工作岗位,可能会听到同事朋友:“给您拜个晚年”的话语。按照中国传统,过了正月初五,就可以说“拜晚年”了,但到了正月十一,这时候的拜年,是真正意义上的“拜晚年”了。

虽然年十一的年味已开始退散,但它却集聚了这么多节日,也是传统文化一部分,一些老习俗和忌讳要知道,所以,正月十一的“3做3吃3忌”是什么,一起来了解吧!

记住做3件事

1.拜晚年
过了初五后,店铺陆续开张,人们相继回到工作岗位上,生活基本开始回归正常,但按照老传统过完元宵节春节才算结束,同时在老一辈的观念中“十”有“合”之意,也代表着周而复始,因此古人认为十一就是一个新的开始,故而在正月十一这天有拜晚年的老传统。

如果种种原因凡是还没有来得及给长辈、亲友拜年的,趁着正月十一再拜访也不算晚,及时弥补,对方也不会生气。

2.宴请女儿、女婿
在传统习俗中十一是“子婿日”,亲人间讲究“你来我往”,按照老传统,家中有已出嫁的女儿的人家,在十一会邀请女儿和女婿回家吃饭,以答谢女儿和女婿大年初二回门。

但十一娘家的答谢宴与以往不同,不会像初二一样专门准备一桌丰收饭菜,而是用大年初九供奉“天公”的食物制成一桌宴席。这样的习俗,并不是因为娘家人看不起女儿和女婿,才让他们吃“剩菜”,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古人认为,用来庆祝玉皇大帝诞辰所供奉的食物,是一种吉祥之物,不是谁都能吃,没有把女儿和女婿当外人,才会给他们吃。

3。送灯
正月十一既是子婿日,也是传统上彩日。上彩日可以看作元宵节开幕式,在古代人们相当重视元宵节,人们通常会提前准备,按照老习俗十一上采节这天,人们基本都将元宵需要用的灯笼准备好了,每家每户都会点上花灯,大街小巷灯火通明。

有外孙或者外孙女的人家,还要制作花灯送给外孙、外孙女,表达外公、外婆希望孩子能健康成长,前途似锦。

还有一个说法是舅舅要给外甥、外甥女送灯,在十五元宵佳节,孩子都会提着一盏灯笼庆祝,作为舅舅就会趁着上采节给外甥、外甥女送一盏好看的灯笼,取“照旧”之意,表达了娘家希望亲人之间的感情一如既往,不会因为出嫁而生疏。

吃3样东西

1.吃合子
在古人观念中,“十”是完美的意思,而十一有“周而复始”之意,娘家宴请女婿女儿的食物之外,还会制作合子让女儿和女婿吃。因为“合”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和谐、美满之意,吃合子象征着以后的生活能和谐美满,幸福健康,女儿和女婿也能夫妻和睦恩爱,相伴到老。

2。吃荷包蛋
在古代生活条件艰苦、物资匮乏,在子婿日这天娘家人还会拿出稀有鸡蛋给女婿吃,一是表达对女婿的重视,希望女婿能真心爱戴妻子。

二是取“美满之意”,荷包蛋圆圆的形状象征着圆满,娘家希望女婿和女儿能相互包容,相互爱戴。有的还会特意制作一碗面条,再窝上一个荷包蛋,寓意夫妻长久、幸福圆满。

3。吃方米糖
还有一些地区在正月十一有“贺添丁”习俗,也就是庆祝生有男孩,每到这天生了男孩的家庭会挨家挨户赠送“方米糖”,有的还会“升灯办酒席”款待当地的村民,为孩子祈福纳祥,希望孩子平安长大。


忌讳三件事

1.忌夫妻吵架
正月十一是子婿日,岳父岳母会邀请女婿回娘家做客,夫妻之间要和和睦睦,有分歧和争执要冷静,尽量不要因为小事情而吵架,夫妻尤其不能在娘家吵架,这会破坏喜庆团圆的节日气氛。

2.忌睡懒觉
在子婿日夫妻两个要携带孩子和礼品回娘家,要早上早早起床、收拾好早点出发,如果这天因为睡懒觉导致夫妻两人踩着饭点回娘家,不仅不能帮助还让大家等着,是很失礼的行为。

3.忌打碎物品
正月十一还处于春节期间,古人认为打碎东西是不吉利的,十一也是团圆、吉祥的日子,讲究和美圆满,这时候打碎东西代表着“破碎”,总归是不吉利。若有小朋友不小心打碎物品,也不要过于责怪,要及时说一些“岁岁平安”、“越打越发”等吉祥语,化解不吉利。

(文章整理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