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马来西亚日及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诞辰日重叠,私人界到底有没有多一天补假,需视各自公司而定。
西马劳工局发文告指出,9月16日的马来西亚日是私人界的强制性公共假期,不能以其他日期取代。
“至于穆罕默德诞辰,则是非强制公假,若雇主承认此公假,就要在9月17日为员工提供多一天补假,无论如何,雇主也可以与员工协商,选择在其他日期补假。”
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雇员享有11天有薪公共假日,强制规定其中的五天必须是:独立日、国家元首诞辰、统治者或州元首诞辰(或是联邦直辖区日)、劳动节及马来西亚日,其余六天则由雇佣双方自行协议,政府也有权随时将特定的公共假日强制列为有薪公共假日。
(整理自劳工局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