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安华强调,国家元首在特赦上拥有绝对自由裁量权,促请各方停止争论,冷静接受前首相纳吉获减刑一事。

安华今早在首相署每月集会上说,特赦主要考量的是恩惠、怜悯,而非法律,特赦局将会考量几个因素,在纳吉的个案上,是纳吉对国家的贡献。

他说,一些人质疑他为何这么快将纳吉的特赦申请带上特赦局,他解释,这是首相的职责,在接到任何囚犯的特赦申请,他都会向特赦局提出相同的要求。

他补充,有人说纳吉必须服刑至少三年才可申请特赦,这是错误的,因为根据2000年监狱条例第113条,囚犯随时提出首次特赦申请。

他说,特赦局会议将首先倾听申请者的诉求,之后将了解案件所经历的司法程序如案情和裁决,以及是否还有其他仍在进行中的案件等。

“然后每个人会提出自己的意见,最后由陛下作出决定,这就是特赦局会议的过程。”

他希望,经过解释后,各界冷静下来,并停止争论纳吉获得减刑,因为这是时任国家元首的决定。

“我们不能要求以国家元首为首的特赦局作出解释,这是国家元首所作出的决定,不是特赦局。”

他说,民众也可以向上一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提呈备忘录。

(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