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副部长玛丝艾米雅蒂今日提呈2022年刑事法典修正案一读,建议将“跟踪骚扰”(Stalking)列为刑事罪,罪成可被判监禁3年。

根据修正案,刑事法典574法令将新增507A条文,即针对“跟踪骚扰”(Stalking)的刑罚。

根据新增条文,任何人屡次骚扰、有意使到个人的安全受到困扰、恐惧或惊吓,一旦定罪,将可被判监禁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此条文中,所谓的‘屡次’,是指至少2次。

在此条文下,跟踪骚扰的定义包括:

(a) 以任何方法或形式,跟踪某人进行骚扰
(b) 以任何方法或形式,与某人交流或试图与其交流进行骚扰
(c) 在某人的居住地或营业场所游荡
(d) 以任何方法或形式向某人提供或发送任何东西

另外,根据修正案,法庭可以根据单方面申请,禁止那些因在第507A条文下受到调查或被指控的人士接近受害者,直至保护令有效期或刑事诉讼调查完毕为止,视何者为后。

(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