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将某种食物列为传统美食,必须是全马各族人民都能品尝及接受的食物,因此,政府无法将肉骨茶列为大马传统美食。
旅游、艺术及文化部副部长凯鲁费道斯说,若肉骨茶用的肉类是鸡肉,那政府或许可以考虑将它列为传统美食。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公正党地不佬国会议员潘伟斯的提问。
凯鲁费道斯说,旅游部已在今年3月,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提出申请,将“马来西亚早餐文化”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潘伟斯早前在提问环节时提及,肉骨茶是源自我国雪州巴生,但遗憾的是,外国人每次一提到肉骨茶,第一个想起的会是新加坡的肉骨茶,而不是大马的肉骨茶。
他认为,政府应该采取措施,捍卫肉骨茶为我国传统美食的地位。
但土团党浮罗交怡国会议员莫哈末苏海米不认同,他说,国内外发布的美食排行榜从未见过肉骨茶,而且肉骨茶也只有特定族群食用,因此政府不应将肉骨茶列为传统或国民美食。
(整理自《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