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夫人罗丝玛强调,并没有为自己冠上“马来西亚第一夫人”的头衔,这头衔只是供行政用途。

砂拉越太阳能板弊案,今天迈入第三天的自辩阶段,主控官哥巴斯里南问罗丝玛,首相署是否曾成立一个名为“马来西亚第一夫人”(FLOM)的组别。

她答说:不知道,自己不插手首相办公厅的行政,并强调没有为自己冠上“马来西亚第一夫人”的头衔。

罗丝玛指出,2009年当了首相夫入后,她过著“非常忙碌的生活”。在她之前的 历届首相夫人,没有如此活跃于慈善活动,也没有如国家学前教育计划(PERMATA)之类的活动。

她说 ,在 纳吉担任首相期间,她需要面对社交媒体上排山倒海的攻击。纳吉曾安慰她,这些批评实际上是针对纳吉的,但罗丝玛就成了社交媒体上的软目标。

无论如何,罗丝玛说,自己愿意为丈夫牺牲,也接受这些事,因为她是政治人物的妻子。

罗斯玛面临的3项索贿控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为高。

(新闻整理自《中国报》|《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