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破产不能工作或做生意赚钱,如何还债?”
首相署(国会及法律事务)部长旺朱乃迪指出,政府即将修正破产法令,避免破产者被污名化。
根据《星报》报道,旺朱乃迪说,政府计划“现代化”破产法令,以使到受影响者,包括中小企业,免于陷入债务困境。
他说,目前,一旦破产,就会被国家列入“不受欢迎名单”(persona non grata)。
“你不能做生意,不能被雇用,所有活动都受到监管和控制,这是什么法律?就因为我们欠钱?”
旺朱乃迪表示,草拟中的修正案不仅将重点放在破产门槛上,也将建立一种机制,以帮助破产人士摆脱财务困境。
报穷局数据显示,全国平均每天有17人破产。
今年1月至7月期间,共有3604人宣告破产,现有的破产人总数达到27万3252 人。
(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