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准备在今年6月,向国会提呈修改2006年水务业法令,加重刑罚严惩污染水源人士!

天然资源、环境及气候变化部长聂纳兹米指出,一旦法令生效,任何污染水道或供水系统的行为,罚款将从10万令吉增加到1000万令吉,监禁从1年增至15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供水许可证持有人,也可向被认定造成水污染的一方,追讨被污染的供水系统维修费用。

另外,雪州大臣阿米鲁丁补充,报道常见水源污染问题发在雪州,但事实上,彭亨、登嘉楼也出现污染事件。

他说,提高罚款总数旨在震慑问题制造者,雪州政府已在202011月提呈新法案,增加可罚款。

他说,根据纪录,政府提高罚款确实取得效果,2020年共发生89宗水源事故,但是到了2022年,已减少至2宗。

(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