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律师西蒂卡欣指出,要控告蚊型脚车案青少年的父母并非易事,因为控方很难证明父母或监护人是否有弃孩子不管、忽略孩子或将孩子暴露在危险中。

她在脸书贴文指出,在沈可婷案中,她曾说不该怪罪孩子,错在父母,但经过深思后,她觉得为人父母者也不易。

她说,如果要援引2001年儿童法案第311)(a)条文,对付蚊型脚车案父母,需要证明3点:

1.父母是否有弃孩子不管?

2.父母是否忽略孩子?

3.父母是否将孩子暴露在危险中?

她说,无论如何,控方很难证明上述3点,若提控父母,将是一场硬战。

她说,父母可能以为孩子们已安全地躺在床上,但青少年是会瞒着父母做他们想做的事。

我们也听说过孩子们加入私会党、吸毒、凌晨时偷偷出来找朋友等等。当孩子瞒着父母做这些事时,该怪罪父母吗?

的确,在那个时间点,孩子们不应该出现在那里,但这是父母的失败吗?为人父母不易,运气好的话,会有个孝顺的孩子,但并非所有的父母有足够的金钱及资源让孩子们有事情做。

西蒂卡欣认为,蚊型脚车党的课题是社会、制度和治理失败的结果,因为政府没有提供足够的空间让孩子们将精力耗在更有用的事情上。

她建议,政府应该建造公园让孩子们玩耍,就像在一些国家,有滑板公园供民众玩耍。

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你可以不同意,但请不要情绪化及混淆问题。

(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