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前首长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及女商人彭丽君,今日因劳工村计划而被反贪会提控,三人皆否认有罪,各获准以5万令吉及⼀名担保⼈保外候审,并定10月16日过堂。

林冠英被控於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身为首长,使用职权为妻子周玉清的公司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and Consultancy有限公司索贿37万2009令吉,作为邀请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MESB)参与位於柔府和峇都交湾获两项总共价值1161万令吉兴建劳工村计划,已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可在同法令第24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林冠英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至于周玉清,则被控于2013年至2016年期间,通过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and Consultancy有限公司的银行户头,收取3笔总共37万2009令吉的非法款项,这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的第4(1)(a)及两项第4(1)(b)条⽂。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周玉清否认三项罪状。

彭丽君方面,她被控於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在光大28楼与时任首长林冠英串谋,向林冠英妻子周玉清的公司Excel Property Management and Consultancy有限公司行贿37万2009令吉,作为确保该公司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MESB)获受邀提呈兴建两个总值1161万令吉劳工村的计划建议书。

这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和第24(1)条文,并可在同样法令第28(1)(C)条文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彭丽君聆听控状後,否认罪状。

林冠英律师团包括雷尔、哥宾星、蓝卡巴星及V.维玛,而周⽟清代表律师为李凯、蓝卡巴星及珊吉柯;而彭丽君的代表律师则是拿督V.⻄塔巴兰。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