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锡瓦甘加感染群的扁担饭店业者东主尼查(57岁),今日被控4项违反隔离指令控状,被告承认罪名,被判监禁5个月及罚款1万2000令吉。

根据第1项控状,被告尼查于7月14日下午3时,没有根据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342法令)第15(1)条文,没遵守规定在特定的地点进行隔离观察,出现在大众银行日得拉分行,抵触该法令第22(b)条文,若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2至第4项控状,指被告分别于同一天下午3时35分,出现在内陆税收局古邦巴素服务中心、3时58分出现在农业银行(Agro)日得拉分行及下午4时40分,出现在人民银行日得拉分行,同样违反居家隔离令,在相同罪名下被控。

主控官札比达今早9时25分到被告被隔离的亚罗士打旧医院,提出以上控状;被告表示认罪后,法庭裁决他入狱5个月及罚款1万2000令吉。

被告是于上个月13日从印度返马,首次检测呈阴性,因此获准返回吉州古邦巴素县的那坡住家,进行居家隔离。

岂料,被告于23日被民众发现违反居家隔离令,出现在其经营的扁担饭店,于是拍照上传到社交媒体,惊动警方上门逮捕被告及罚款。

被告之后于7月28日被发现确诊,并传染给19岁的儿子及4名外籍男员工,并被卫生部正式列为新感染群,被以印度地方名称锡瓦甘加(Sivagangga)命名。

截至本月12日中午12时,根据卫生部最新统计,印度锡瓦甘加感染群已有45人确诊。

该感染群目前已扩散到邻州玻璃市和槟城,且出现第三代感染,甚至导致吉州4区实施针对性加强行管令(TEMCO),数千居民需接受冠病检测。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