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列明11项食品广告指南的禁令,包括不能在乳制品标上脑袋、心脏或体重秤的图示,也不能标明描述学习表现的图示如A+标志、毕业四方帽等。
根据食品广告指南,食品广告不能含有和卫生部制定的均衡饮食不符的描述,或是贬低其他产品或公司,来突显该产品的效果。
指南阐明,食品广告不能含有误导性,或与其产品功能不符的文字、品牌、图片或标志,例如不能在乳制品标上脑袋、心脏或体重秤的图示。
根据指南,食品广告也不能形容单一产品就能替代正餐的营养均衡,或缩小均衡饮食的重要性。
另外,食品广告也不能置入描述学习表现的图示,如A+标志、发光的灯泡及毕业四方帽等。
指南也表示,食品广告不能含有“有机”的字眼,除非食品符合卫生部食品安全及品质部门的标准。
(报导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