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宣布,从本月30日起,所有20公斤或以下的食盐或细盐,强制须添加碘(iodin)才能出售。

卫生总监诺希山今日发布文告上指出,根据“全国碘缺乏症”调查,国内儿童和孕妇对碘的摄入量未达到最佳水平,其中8至10岁小学生中有48.2%患有缺碘症,孕妇碘的摄入量也未达到最佳水平。

文告指出,1985年食品条例下与含碘细盐或含碘食盐有关的285条例修正后,已经于2018年11月12日在宪报上公布,9月30日在全国生效。

该部修改的1985年食品法令下的含碘食盐或细盐的条文,已在2018年11月12日颁布宪报,若制造商和销售商被定罪,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卫生部将通过卫生部食品安全和质量组严格监视商家和执法。

文告提及,食盐是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基础食品,在不增加人民负担下有效提升碘摄入量。

沙巴较早前已落实这项条例,发现用碘盐煮食,不会影响食物的味道。

不过,卫生部提醒民众无需增加食盐摄入量,毕竟摄取过量食盐会导致其他非传染性疾病,如高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