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及水务部长 端依布拉欣 说,政府将会修改“1974年 环境素质法令”,建议罚款 从10万令吉 提高到 1000万令吉,监禁刑罚 则是从1年提高到15年。

但他强调,修改的法令当中,不包括 让污染水源者 强制坐牢,也不会因为 断水,而赔偿消费人。

他说,当局也会提高 自来水的储存量,至少可以应付 3天的用量。

另外,当局也有储存两周的水库,以便在水源受到污染时,能够应付市民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