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总署理总会长兼隆雪华堂会长翁清玉,因所拥的棕油加工厂United Fineoleo私人有限公司,涉嫌非法排放废料,污染河流及雇用非法外劳,今日与另3名董事一同被控上庭。

翁清玉与3名董事,包括与刘志伟(66岁/译音)、萧莉珍(66岁/译音)及翁志明(34岁/译音)今天是在士拉央地庭被控。控状指他们
位于鹅麦县内的United Fineoleo私人公司,在10月22日非法排放废料进入排水沟,以致废料随着水流进入根登河,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5(1)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同谋)条文下同读。

4人是在地庭法官莎菲拉面前面控,法官听过代表律师陈词后允许以每人5万令吉保外候审。

在完成首项控罪的提控后,警方把4人以及United Fineoleo私人有限公司,所雇用的8名缅甸员工押往士拉央推事庭,控以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收留非法外劳)条文,4人否认控罪后,推事诺哈菲扎获准4名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候审。

上述两项案件皆定于12月7日过堂。

鹅唛警区总部刑事调查组于10月26日突击根登再也工业区一间棕油加工厂,逮捕11人,包括一名66岁工厂董事;除了这名华裔董事,警方也逮捕2名巫裔男子(分别36及46岁),以及8名年龄介于27至39岁的缅甸员工助查。

另一方面,雪州刑事调查主任法兹阿末高级助理总监指出,此案是雪州刑事调查组自9月河流污染事件后的第3宗案件。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