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前财政部长敦达因逝世,总检察署撤销对他未申报资产的控罪,地庭宣判他无罪释放。
副检察司旺沙鲁丁告诉地庭,敦达因在上周去世后,控方决定撤回达因被控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6(2)条文的指控。
尽管达因遗孀杜潘娜伊玛要求,继续进行达因的法庭案件至审结,以便能还达因一个清白,但法庭在检方申请撤控时,直接宣判达因无罪释放。
旺沙鲁丁表示,控方的立场是不应该继续审讯,因为被告已逝世了,被控的主体不存在了。
他建议,法庭或可宣判达因获释但不等于无罪。
无论如何,达因的代表律师古迪亚星不同意控方的建议,因为这意味着有关的控状会永远围绕在达因和家人的身上。
在聆听了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地庭法官阿祖拉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条文,宣判达因无罪释放。
另外,法庭此前批准达因以28万令吉保释金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而随着上述的宣判,法庭也归还这笔保释金给予支付人。
去年年5月,达因因潘多拉文件曝光相关的23亿令吉贪污行为而被调查,导致其与其家人名下的部分银行户头和资产被查封和冻结。
达因今年因拒绝向反贪会申报名下全部资产,而被反贪会控上法庭。达因未申报的财产包括1个银行户头、7辆豪华轿车、38家持股公司和19块土地和6所房产。
达因是于11月13日逝世,享寿86岁。
(整理自《东方日报》《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