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向国会提呈2020年政府筹资临时措施(2019冠状病毒病)修正案一读,建议再注资200亿令吉,将冠病基金从原有450亿令吉提高至650亿令吉,以便政府可以继续推行各个经济振兴配套。
财政部长东姑赛夫鲁今日在下议院提呈修正案,建议增加冠病基金(Kumpulan Wang COVID-19)200亿令吉,从原有的450亿令吉增至650亿令吉,并会在此次国会完成三读程序。
根据该法案内容,政府建议增加拨款的4个项目包括:
一、薪资补贴计划,从原有的168亿令吉增至183亿令吉;
二、关怀人民经济振兴配套(PRIHATIN),从112亿令吉增至252亿令吉;
三、中小企业援助配套(PRIHATIN PKS),从19亿令吉增至24亿令吉,以及;
四、卫生部的冠病相关拨款,从10亿令吉增至50亿令吉。
法案也允许COVID-19基金从今年2月27日所支付、使用和分配的数额是合法的。
根据法案,部长需要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根据该法令第16(1)(c)段的要求,为该财政年度准备一份COVID-19基金中所收款项的收支表。
法案提到,一旦法案期限过后,如果任何基金需要从COVID-19基金提出付款,应在法案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款。
(报导整理自己《南洋商报》/《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