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城女大生大学宿舍遇害,涉案情侣今早被带到雪邦法庭面控,分别控谋杀及教唆谋杀,若罪成可判死刑,或监禁30年至40年以及鞭刑至少12下。

两名被告分别是斯里达威恩和迪妮瓦妮,两人皆19岁,他们被控于6月23日晚上9时11分至11时31分,在赛城一处公寓内谋杀一名20岁女大学生,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处死刑,或30至40年的监禁及不少于12下鞭笞。

与此同时,女被告也被控于当天中午12时30分在同一地点教唆男被告谋杀女死者,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411条文下宣读。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在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均表示了解,惟此案属高庭权限,因此没有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20岁的锡克裔女大学生曼妮莎帕丽,来自砂拉越古晋,在赛城大学主修读物理治疗,验尸时发现她头部遭钝器重击致死,但无性侵迹象。

警方指出,女嫌犯回乡前,把宿舍门禁卡交给男友嫌犯,让对方暂住,不料后者对死者起歹心和杀害死者。

男疑犯曾拿走死者提款卡,并让另一名女疑犯提取200令吉。

案发后,警方跨州抓捕两女一男,另有一名曾与男疑犯接触者因其他案件被扣留。

目前,警方也申请向他录供,而两名较早被捕的女疑犯已转为控方证人。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