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安华集会”在即,总检察署声明,据我国法律,公务员一律禁止参加726集会!
总检察署表示,公务员受2012年公务员(任命、晋升和终止服务)条例第20(3)条文的承诺书约束。一旦公务员签署承诺书,意味着须遵守所有相关法规,包括1993年公务员条例(行为和纪律)条例、一般命令、公函及政府不时发出的指令。
总检察署也提到,相关法规皆明文规定,公务员不得做出任何可能损害其形象的行为,也须忠于国家元首、国家和政府,不得发表任何可能令政府蒙羞或损害政府声誉的公开言论。
“若未遵守有关条例、一般命令、公函或政府其他指示,公务员将面临纪律行动。”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