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交通局即日起采取严厉行动,凡雇用外籍人士驾驶商用车辆的公司和持牌运营商将被取缔,轿车可被充公。
陆交局高级执法主任莫哈末吉菲里指出,外籍人士不获准持有货车驾照(GDL)、公共交通执照(PSV)等职业驾照,若违规属严重罪行。
“在此事,可援引《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22、41和57条文采取执法行动,因违反执照条件,也可依据第80条文被扣押及带上法庭。”
莫哈末吉菲里说,一旦罪成,涉及雇佣外籍人士驾驶的载货车辆(罗里)、公共服务车辆及旅游巴士将被充公。
他指出,越来越多公司及持牌营运商以约2500令吉聘请外籍人士驾驶商用车辆,截至今年7月,陆交局已对2733名违规者开出罚单。
在这其中,共2551宗属无货车执照、93宗无公共交通执照,及89宗超载。
莫哈末吉菲里促请运输业公司及持牌营运商遵守条规,确保所聘请的每一位员工持合法文件及符合资格,而陆路局也会持续展开检查与监控行动。
(新闻整理自《光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