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长法丽娜宣布,私立幼儿园业者只允许在获批调整学费3年后,才可再提调涨申请,且涨幅不得超过30%。

她指出,教育部在审核申请时将综合考量地点、设施及教师资格等因素,确保幼儿园持续提供优质且收费合理的学前教育服务。

“所有为4至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私立幼儿园,须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注册,并由教育部批准学费及相关收费。”

法丽娜也透露,2025年有1106名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获得一次性学费援助,每人获得1175令吉40仙的资助,受惠地区主要在沙巴、砂拉越和吉兰丹。

她补充,人力资源部规定的1700令吉最低薪金政策同样适用于私立幼儿园,这与教师需具备幼儿教育文凭的最低资格要求相符,教育部相信这将进一步提升业者的合规意识。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