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指出,《2025年零工工作者法案》不仅保护电召车司机和外送员权益而已,它一样涵盖其他零工行业,包括长期在电影和艺术领域耕耘的自由业者。

他今日出席2025年零工法案特别汇报会时强调,“零工”一词本就来源于艺术,而过去上百年来,电影人、演员、音乐人和幕后工作人员,都以零散和按项目计酬的方式工作。

“他们才是最早的零工群体,相较近年才兴起的电召车和外送服务,更早需要法律保护。”

他举例,早在已故巨星比南利时代,电影及艺术领域的工作者就长期缺乏保障,其中,零工常以口头合约方式工作,过去难以在纠纷中作为依据。

不仅如此,电影工作者过往还常因没有薪资单而在权益上受限,如今根据法案第13条规定,若零工要求雇主开出薪资单,对方有必要提供;要是拒绝,雇主将面对执法行动和罚则。

“随着该法案通过,书面、口头、明示或默示的服务合约,都被承认为合法合约,意味着即使是口头或隐含的合约,也能在发生争议时提交仲裁或交由法庭审理,对艺术工作者是极为关键的保障。”

对此,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表示,该法案将为约2万名活跃于电影与艺术领域的自由职业者带来实际保障。

沈志强今日与张念群、国家电影发展局及大马专业电影人协会代表会面,继续与电影和艺术从业者交流,确保他们清楚法案的内涵和保障机制。

沈志强重申,法案的立意是建立一个更广义和全面的零工保护框架,让涵盖各行业的零工群体都能享有合理待遇和法律保障,而不是局限在个别平台工人。

“零工的定义很清楚:只要是大马公民或永久居民,与合约实体签订协议,并透过平台向用户提供服务,就属零工,无须逐一列出,就像我们不会点名阿末、阿里、沈志强、张念群、卡里尔、汉斯,而是根据特征来界定。”

有鉴于此,法案扩大零工行业的涵盖范围,不再局限于送餐员和电召车司机,新增纳入的群体包括演员、歌手、音乐人、作曲人、化妆师、手语翻译员、记者、兼职新闻从业员、摄像师,以及照护长者或产妇的人员。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