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解释,撤销前首相夫人罗斯玛700万令吉洗钱和逃税案上诉,是因为没有关键证人,胜诉机会微乎其微。
总检察署发文告说,今年10月30日接获来自高庭的上诉记录,在全面审阅判词后,总检察署决定撤回上诉。
关键考量因素之一是,多名关键证人已死亡或下落不明,检方难以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明案件成立。
“在这种情况下,针对被告的罪行无法得到证实。”
总检察署强调,此决定不影响其他仍在审理的案件,包括罗斯玛涉及的太阳能供应项目弊案;高庭在2022年9月1日裁定罗斯玛在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的太阳能项目中3项贪污罪名成立,判处10年监禁及9亿7000万令吉罚款。目前判决执行被暂缓,等待上诉庭裁决。
总检察署重申,将持续以独立、公正、廉洁的态度履行检控职责,所有决定均基于法律及现有证据,以保障司法公正与公共利益。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