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医药理事会(MMC)指出,即使未具备行医资格,医学系毕业生也可使用“医生(Dr)”头衔。
MMC发文告说,“医生(Dr)”并非行医资格的象征,医学系毕业生可使用该头衔,但若要在国内执业,仍须依法注册并持有有效执业证书。
文告指出,医学毕业生需通过指定考试,并在大马认可的医院完成实习,才能向该协会注册成为具备行医资格的医生。
MMC在文告中,以不点名方式回应青体部长道菲克佐哈里卷入的“滥用医生头衔”争议,强调即便毕业于不受大马承认的大学,医学系毕业生依然可以在学术层面使用“医生”头衔。
“‘医生(Dr)’并非医学执业者的专属头衔,牙医、兽医,以及各学术领域的博士学位(PhD)持有者,同样可使用此头衔。”
道菲克佐哈里获委为青体部长,不过,伊党中央宣传部成员努鲁伊斯兰揭露,道菲克毕业于印尼万隆伊斯兰大学医学系,而该医学课程并未获得大马承认,同时他也未在大马医药理事会注册。
因此他认为,道菲克不具备行医资格,却使用“医生”头衔,质疑其出任部长的资格。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