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已就其在一马公司(1MDB)案中被裁决25宗罪全部成立,判同期执行牢刑15年及114亿令吉罚款入禀上诉通知。

《马新社》报道,纳吉代表律师莫哈末法罕指出,辩方经在昨晚入禀上诉通知,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也确认此事。

法官柯林劳伦斯上周五裁定,纳吉在涉及23亿令吉的一马公司案中,4项滥用职权及21项洗黑钱控状,共25罪名全部成立。

高庭宣判,纳吉的4项滥权控状每项罪成入狱15年及罚款合共114亿令吉,若未能缴还,则须以加监40年取代。至于21项洗黑钱控状,每项被判入狱5年,惟未另加罚款。由于法庭裁定所有刑罚同期执行,72岁的纳吉实际只需服刑15年。

此外,本案刑期将在纳吉完成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案件的6年监禁刑期后开始执行。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