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年期间燃放烟花鞭炮后留下的残屑若未及时清理,将被取缔!不过,考虑到年初一及年初二扫地被视为华人习俗的禁忌,森州地方政府将给予两天宽限期,期间暂不展开执法行动。
森州行政议员阿鲁古马表示,当局已指示州内7个地方政府于农历新年首两日暂缓执法,让民众安心过年。
他说,《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672法令)今年1月1日已生效,凡未妥善处理垃圾者可被罚款2000令吉,或被判处不超过12小时的社区服务令。
“虽然新年期间给予通融,但宽限期结束后,民众必须清理烟花和鞭炮残留物,避免垃圾在住宅区或公共场所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他指出,相关执法工作将由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及地方政府分别执行,当局也已向有关部门及部长反映,希望在新年期间提供一至两天的弹性执法空间。
另一方面,芙蓉市议员李凯业提醒,地方议会理解民众在新春期间燃放烟花的习俗,但事后仍须负责任,妥善处理鞭炮碎屑及包装物,避免造成污染。
芙蓉市议员林骏荣则提醒售卖烟火制品的业者,示范燃放时应远离易燃物,确保安全。市政厅执法人员也将不定时展开巡查,确保业者遵守相关规范。
(新闻整理自《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