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指出,我国需要重新思考“可负担房屋”的定义,因为全国采用同一个价格,未必符合不同地区家庭的实际负担能力。
他说,过去可负担房屋的价格定在30万令吉,但吉隆坡武吉免登和吉兰丹瓜拉吉赖的房价明显不同,因此不可能用同一个价格标准。
根据《星报》报导,倪可敏表示,房政部目前计划利用大数据制定新政策,根据不同地区和家庭收入,更精准制定可负担房屋价格。
他说,衡量房屋可负担性不应仅以房产售价为标准,也应考量家庭实际购物能力的因素。
他强调,房地产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因此政府必须在房价上涨与确保人民买得起房屋之间取得平衡。
(新闻整理自《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