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总会长兼拉曼教育基金信托局主席魏家祥指出,拉曼教育基金免税课题的关键,并非免税期限从10年缩短至3年,而是有关免税条件已经出现改变。

他说,即使政府给予10年甚至30年的免税期限,但若不再享有过去“所有收入免税”的待遇,对拉曼而言也没有意义。

对此,他敦促首相安华,让拉曼教育基金可以获得与过去一样的免税地位,而且没有附加任何条件。

针对交通部长陆兆福提出将在内阁上要求首相安华,以“特事特办”方式恢复10年免税待遇一事,魏家祥回应,根据相关法令,财政部长本身拥有推翻内陆税收局决定的权力,因此无需通过“特事特办”处理,只需依法行使有关权力即可。

“法律上本来就提供财政部长这个空间和权力,马华已经向首相提出上诉,整个内容就是围绕要求推翻内陆税收局的决定。”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