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期一宗涉及学生的事件在网络广泛流传后,社会福利局呼吁公众切勿传播任何可能暴露儿童身分的照片、视频或资料,并强调无论涉案儿童是受害者、证人或嫌犯,都应受到法律保护。

福利局说明,公开儿童身分不仅违反法律,也可能危及儿童安全,影响其情绪健康、尊严及复原过程,并对未来生活与成长造成深远影响。

当局指出,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15条文,凡涉及案件或法律程序的儿童,其照片、姓名、住址、就读学校,或任何足以辨识其身分的资料,一律不得公开或传播;任何违反规定并被定罪者,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福利局促请各界停止传播任何可能暴露儿童身分的内容,尊重儿童隐私,以符合道德及负责任的方式使用社交媒体,并给予执法单位足够空间依法展开调查。

“福利局将确保我国每一名儿童都获得适当保护,并贯彻“儿转发涉案儿童照片恐触法!童最佳利益”原则。”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