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办公,不代表可以被减薪!人力资源部提醒雇主,不得因员工采用居家办公而削减薪资或福利,除非双方已达成涉及整体工时调整的新协议!

人资部发文告指出,企业推行弹性工作安排时,必须遵循明确指南,并遵守《1955年雇佣法令》第60P及60Q条文规定。

根据条文,员工有权申请弹性工作安排,而雇主则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回应。

人资部说明,弹性工作安排不仅限于居家办公,也包括混合办公模式(办公室与居家结合)、弹性工时以及其他形式如压缩工时制、轮班制和以成果为导向的工作模式。

“雇主不可对居家办公员工采取减薪或削减福利等措施,除非涉及整体工作时数变动并达成新协议。这保障对维护员工权益与福祉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人资部指出,人才机构(TalentCorp)自2023年推动弹性工作安排以来,已有超过3000家公司落实弹性工作安排, 受惠员工超过120万人。

当中,62%雇主认为员工效率提升,70%员工表示更满意现在的工作模式;超过90%企业发现员工投入度提升,员工离职率则下降约15%至20%。

人资部认为,这证明弹性工作安排不仅有助企业在挑战环境中维持运作,也能提升生产力、促进工作与生活平衡,并有助留住人才。

不过,人资部也提醒,居家办公可能带来的心理社会问题,包括压力、工作与生活失衡、社交孤立及沟通挑战。

因此,该部呼吁雇主在推行相关措施时,应建立清晰的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同理沟通、合理安排工时,提供心理健康支援,如辅导服务。

同时,雇主也可参考职业安全及卫生局发布的《2024年工作场所心理社会风险评估与管理指南》,加强员工心理健康保障。

(新闻整理自《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