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直辖区伊斯兰宗教局(JAWI)发文告提醒穆斯林,禁止进行瑜伽活动,理由是瑜伽涉及个人灵魂与宇宙灵魂之间的结合或连接,被视为违反伊斯兰教义。
JAWI指出,2009年4月2日公布的政府宪报已列明,穆斯林不得进行结合身体锻炼、宗教元素及有特定崇拜行为的瑜伽运动。
当局表示,任何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可根据《1997年伊斯兰刑事罪行(联邦直辖区)法令》(第559号法令)被对付。

文告提到,瑜伽源自印度教宗教哲学,旨在摆脱轮回(samsara)的束缚、解脱业力(karma),并达到解脱境界(moksha)。
不过,JAWI强调,穆斯林应回归宗教,因为人类不会以另一种形态重新投生,而是会在之后的世界,即“巴尔扎赫”(Barzakh)中继续人生。
当局指出,穆斯林可按照教义诵念和铭记真主,以获得内心安宁。
早前,社交媒体流传一段视频,显示一名戴着头巾的女子在一尊神像前练瑜伽,引起热议;这名女子被指与通过灵性修行传播“新时代运动”(New Age Movement)思想有关。
JAWI随后劝告穆斯林对任何含有其他宗教信仰、神秘元素,或违背伊斯兰信仰与教义的活动和运动保持警惕。
(新闻整理自《东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