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及法律事务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说,342法令经修改后,涉及冠病案件直接在地庭审理,最高罚款额是10万;至于紧急状态间不开国会,有3大理由,当中包括逾百名议员年纪大,属高风险群!
他说,政府基于3个理由,在紧急状态期间不召开国会,在220个国会议员中,有100人以上是60岁以上,包括
77人年龄介于61至69岁,70至79岁有19人,80岁以上有4人,90岁以上也有,这些议员都是高风险群,政府不希望议员有染疫风险。
他重申,政府不希望国会议员,暴露在风险中,因为国会是封闭空间,加上一个议员都有助理随从,政府官员也须在,国会的人很多。
达基尤丁也声称不存在国会停摆问题,因为紧急状态只是到8月,没开国会的日子是6个月20天。
另2个理由,达基尤丁表示是法律理由及科学和数据理由。在2021年紧急状态(必需权力)条例第14(1)条文明确阐明,紧急状态期间不召开或解散国会。
较早前,达基尤丁说,政府修订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24条文,涉及冠病相关案件不再带入推事庭,而是直接上地庭。
“在这之前,342法令第24条文没阐明罚款额,加上一般都是带上推事庭,因此罚款额只是2万5000令吉,经修订后最高罚款可以是10万。”
(新闻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