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对2项涉及10万令吉洗黑钱的指控,他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8年6月16日及19日,在位于栢龄花园的一间银行,将本身在马银行回教银行户头的5万令吉非法活动收益,转移至本身的土著股权基金(Amanah Saham Bumiputera)户头。
被告因此被指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反恐金融法令及非法活动法令地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治罪,一旦罪成,将判囚最高15年,罚款非法资金的至少5倍金额,或罚款500万令吉,视何者较高。
地庭法官阿末卡莫择定案件转移至吉隆坡地庭,与其他两案在吉隆坡法院过堂,同时允许赛沙迪保外候审,先前吉隆坡地庭设定的保释金可适用于此案。
现年29岁的赛沙迪也是青年及体育部前部长,这并非他首次被控,早于7月份时,他曾在吉隆坡地庭被指控,失信土著团结党的100万令吉资金,及滥用12万令吉的第14届大选选举捐款,他同样否认罪名。
(报导整理自《透视大马》、《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