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管国会和法律事务的 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今天在上议院透露,政府草拟的反跳槽法案阐明,3种情况代表着有关国会议员跳槽,分别为:

一)在选举赢了后宣布退党,成为独立议员或加入其他政党;

二)赢了之后被党开除,这是为了确保一名国会议员遵守党纪或党规。不过,革除议员的政党也会面对随时失去议席的风险,因为有关议席要重选。

三)以独立人士身分上阵胜出后 加入其他政党,这做法也被视为背信人民的意愿和委托,因为人民投选他很可能就是因为不想投给其他政党的候选人。

他指出,一旦跳槽,就需要悬空 有关议席 和需要在60天内举行选举。

旺朱乃迪说,在有关反跳槽的宪法修正案 定义中阐明,成为独立人士或加入其他政党的跳槽人士,他们没有失去竞选资格,依然可以代表新加入的政党参选。

他 也解释有三种情况是不列为跳槽的,包括:

一)政党本身解散

二)有关议员被遴选为下议院议长或副议长

三)其政党和其他政党结盟。这三种情况将不视为跳槽,有关议员依然可保持国会议员的资格。

旺祖乃迪强调,这也是政府与其他政党所达致的草案内容概括,并获得大多数议员的认同。

他也说,政府是透过订联邦宪法来立法管制跳槽,而不是设立具体的法令,这才可确保跳槽法难以被挑战,能够长久使用。

他披露,政府在起草修订反跳槽的法案时参考了印度、新加坡、纽西兰和英国的法律架构,及在去年11月23日至12月12日期间展开反跳槽法律公共咨询所取得的反馈。

无论如何,他表示,召开国会特别会议需要获得内阁批准,因此,内阁将在4月6日开会,决定是否在4月11日召开特别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