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魏家祥宣布,根据2021年12月17日颁布的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被禁止在公路上行驶。
他说,上述交通工具包括轻便摩托车(Moped)、特定的微型机动车,例如电动滑板车、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以及行动辅助工具(PMA)。

他指出,这项禁止在公路行驶的措施是立即生效,陆路交通局等执法单位将会展开执法,违例者会被罚款300令吉。
他说明,人们可在私人范围使用这些交通工具,但不能上公路;若不小心撞到人,涉及意外的话,驾驶者也抵触陆路交通法令41至45和51条文。
魏家祥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以夺走8条人命的蚊型脚车交通意外为例,微型交通工具一旦贸然上路行驶,这或许会造成与道路上的交通工具发生碰撞,酿成相同的悲剧发生。

他说,虽然脚车没有被禁止上路,但使用者必须遵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的相关条文。
大马道路交通安全研究院(MIROS)已推出使用脚车的安全指南,公众能到该研究院与交通部的官方网站下载相关的指南。
他指出,只有符合MS 2514-大马标准的电动脚车被允许上路使用,同时也必须遵守脚车的交通安全规则。除了符合MS 2514-大马标准,电动脚车不能装置油门(throttle)、以及须有永久固定在车身上的脚车踏板。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