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日就高庭裁定沈可婷因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申请,再次择定6月28日进行案件管理,以待此案的所有相关文件备妥。
上诉庭副主簿官莫哈末凯里今早以视频会议软件Zoom为沈可婷的上诉申请进行案件管理。
案件上诉人沈可婷的代表律师是由联邦法院前法官哥巴斯里南所领导的律师团,而较早前在推事庭和高庭阶段代表沈可婷的法依查律师,也是此律师团的一员。
根据辩方律师团其中一员苏雪妮指出,律师团成员之一哈威德吉星告知副主簿官莫哈末凯里,联邦法院前法官斯里南已同意受委为沈可婷上诉案的代表律师,带领律师团队参与此上诉案。
“辩方律师团也告知副主簿官,法依查律师将致函给新山高庭,以索取案件在新山高庭上诉期间的相关文件、庭审的记录及相关的陈词文件。”
高庭法官阿布峇卡是在4月13日,推翻推事庭曾两度宣判被告沈可婷无罪的判决,判处沈可婷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须坐牢6年和罚款6000令吉,以及在服刑完毕后,吊销驾照3年。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代替。
沈可婷的代表律师法依查要求让沈可婷暂缓执行刑罚及保外,以提出上诉,但不获批准;沈可婷需即时入狱服刑,直至上诉获批准,引起外界热议。
上诉庭三司则于4月18日一致裁决,批准发沈可婷上诉,并批准她所提出的暂缓执行刑罚申请,目前是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