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区国会议员查尔斯呼吁人资部和妇女部领头深入研究及迅速拟定政策,以要求本地企业为女性提供痛经假。

他说,这项政策将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生产力,雇主总是在应通融时找借口,但这是我国男女都必须捍卫的权利。

“这应该在很久以前就成为马来西亚的一项永久性政策,且应被视为提高生产力和忠诚度的积极进程。”

他呼吁人资部和妇女部领头深入研究此政策,并由非政府组织包括妇女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讨论。

他也强调,痛经假期并不是月经期就可申请,而是必须受到严格监管,以免被滥用。

人力资源部早前指出,该部鼓励政府关联公司(GLC)和私人企业这么做,无需等待政府立法强制。

针对此课题,国内的雇主、工会及女性组织看法不一,工会认为经期假应该分开算,不应被纳入一般病假;而女性组织也认为,企业是时候为女性提供至少一天的经期假。

 

 

(报导整理自《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