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日宣判,前首相夫人罗斯玛被控在有关砂州内陆学校落实太阳能混合能源系统的计划中,涉及1项索贿和2项收贿的罪名全都成立!
法官再尼宣判时指出,被告罗斯玛无法提出合理怀疑,辩方律师一味否认,却无法提出可靠的证据,因此宣判罗斯玛三项罪名全部成立。
佳吉星指出,罗斯玛为大马与人民贡献良多,一手创立与推动“国家学前教育计划”(Permata)曾协助许多孩童,因此他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被告栏内的罗斯玛随后开始发言,她边求情边哭泣,坚称自己冤枉,从未拿过砂校电供计划的一分一毫,她希望法庭能够同情她的遭遇。
罗斯玛于去年2月18日日表罪成立后,就进入了自辩阶段;法官也驳回了罗斯玛要求法官退审的申请。
检控官哥巴斯里南则要求法官,依法判处罗斯玛最高的刑罚,唯有严惩,方可杜绝贪污。
“罗斯玛抵触的三条罪名,每一条罪可判处监禁最多20年、5倍贿款的罚款。”
哥巴斯里南也要求法官,判处罗斯玛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应当再罚被告额外的30年监禁。
71岁的罗丝玛是前首相纳吉的夫人,如今也成为大马史上因涉及刑事案件被判罪名成立的前首相夫人。
此案是有关罗丝玛被控在砂拉越内陆369所学校,落实太阳能混合能源系统及柴油发电机维修和柴油供应工程(简称太阳能混合能源系统计划)中,涉及1项索贿和2项收贿的控罪。
上述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的计划,是由Jepak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于2015年尾向教育部建议落实。
根据此案的首项控状,罗丝玛于2016年1月至4月期间透过其时任特别官员拿督里扎曼梳,向Jepak公司董事经理赛迪索取1亿8750万令吉的贿金,此数额占上述计划总值的15%。
第二和第三项控状指出,罗斯玛于2017年9月7日在吉隆坡朗格大使路的私邸,收取赛迪提供的150万令吉贿金,并于2016年12月20日在布城首相官邸,透过里扎曼梳收取赛迪的500万令吉贿金,作为她已经协助Jepak公司以直颁合约的方式,向教育部取得上述工程的报酬。
(报导整理自《中国报》/《当今大马》)